在足球比赛中,“回传规则”是限制守门员用手接球的重要条款华体会hth官网入口,旨在防止球队通过故意回传来拖延时间或获得不公平优势。根据国际足联《足球竞赛规则》第12条,当一名队友**故意用脚将球回传**给本方守门员,且守门员在本方罚球区内**用手或手臂触球**,裁判应判罚间接任意球。
哪些回传算“故意用脚”?
关键在于“故意”和“用脚”。如果后卫用脚主动、有意识地将球踢向守门员(无论是否精准),守门员就不能用手接。但若球是经对方球员折射、或本方球员用头、胸、膝盖等非脚部部位回传,则守门员仍可合法用手处理。此外,界外球直接掷给守门员也属于禁止用手接的情况——这是另一条独立规定,与回传规则并列。
例外情况与常见误解
规则存在明确例外:如果回传并非“故意”,比如队友解围失误、滑倒后碰球,或试图传球给其他球员却误传至门将脚下,这种情况下守门员用手接球通常不被视为违规。裁判会根据意图和情境判断是否构成“故意回传”。另外,若守门员先用脚控球后再用手捡起,同样违规;但若他完全没碰球,只是任其滚过,则不构成犯规。

值得注意的是,VAR一般不会介入此类判罚,因其属于裁判主观判断范畴。这也导致比赛中常出现争议——球迷认为“明显回传”,但裁判可能认定传球目标并非门将。理解这一规则的核心,在于把握“故意性”和“脚部使用”两个关键词,而非单纯看球是否从后场传来。



